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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集团工会为职工 参保“嘉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时间: 2018-08-13 浏览:

今年6月份,尊龙凯时集团工会出资为公司全体参加医保的在职职工参加了由嘉兴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嘉兴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人数达550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机制旨在体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有效减轻尊龙凯时集团在职职工自负住院医疗费用的负担,提高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为尊龙凯时集团的在职职工办了一件实事、好事。

 本互助保障周期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周期的报销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过期将不再给予报销。

补助程序:职工住院治疗结束后,应在社保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后,由职工本人(家属)等及时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申领补助手续。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嘉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补助申请表》,所在工会盖章并经集团公司工会审核盖章后,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下简称“市职服中心”)办理申领补助手续。2.医疗发票复印件一份。3.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复印件一份。

市职服中心在收到参保对象提供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对材料确实真实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付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

补助标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经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按以下标准由职工医疗互助给予补助:1.个人自负医疗费,给付补助50%。2.住院补助,每日补助30元,最多不超过15天。3.个人自负医疗费最高给付补助的限额为30000元。达到最高给付限额时,互助期责任终止。

除外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有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补助:1.在保障期限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2.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3.因打架斗殴、吸毒、违法犯罪、自杀、酗酒、第三者责任等发生的医疗费用;4.因工伤、生育、职业病、交通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5.有欺诈、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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